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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货检验辅助作业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函

日期:2024-05-13 来自:宁德港务集团

尊敬的供应商:

宁德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现对理货、检验等现场工作的辅助作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理货检验辅助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作业地点

漳湾作业区码头及后方堆场。

三、作业内容及最高控制价

1.作业内容:

1)矿产品及金属合金分票、计数、取样、扣杂、制样、送样、还样等;

2)货物过磅;

3)商品车收验车、场地防损、洗车等。

2.最高控制价

以上作业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作业需求派员辅助采购人进行现场工作,按工班计算服务费用(以每人每6个小时为1个工班),24小时作业,包括法定节假日。最高控制价260元/人.工班(含6%增值税、管理费、劳保费、保险费等)。

四、安全作业要求

1.供应商人员在理货检验现场进行辅助作业时,应注意作业过程中的现场周边人员和车辆安全问题。

2.供应商承诺能服从采购人的现场调度、安全管理,同意负责自有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出现事故时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为自有人员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提供保单或相关凭证,个人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3、供应商承诺24小时作业,包括法定节假日

五、结算方式

以双方确认的工班数按月结算。

六、合同期限

本次理货检验辅助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签订合同。

2.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合法完备。

3.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5.有独立承担业务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给任何企业或个人;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报价材料均无效。

6.供应商所承诺的事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内容,如未按约定执行的,在合同中将视为违约。

7.供应商承诺经济行为无法律纠纷,近年来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八、成交供应商的选择

1.由采购人成立的评审小组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报价最低价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含6%增值税;

2.成交供应商以提交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3.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以报价6%增值税税率扣除后的金额作为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按调整后的含税价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十、报价响应材料的组成:

1.报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第四条2和第3项和第七条6和第7项的承诺材料。

4.银行资信证明;

5.同类业务服务业绩(附业绩表、主要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出于保护供应商商业机密的考虑,业绩合同的价格可覆盖);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7.以上1-6项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请各供应商2024年5月17日090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备注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送达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3号龙威经茂广场2幢14层,宁德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逾期一概不予接收。

 

附件:

1.报价表(附件1仅为报价表,报价材料请按第十条提交)

2.密封样式

 

    (联系人:徐先生,手机:184593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