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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日期:2024-03-22 来自:宁德港务集团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福安市下白石镇白马街96号业务综合楼二层南侧,面积为251㎡,8年租赁权

福安市下白石镇白马街96号业务综合楼一层南侧,面积为251㎡、三层面积969㎡、四层面积969㎡、五层面积969㎡,8年租赁权

实物状况

空置

空置

产权状况

正在办理产权

正在办理产权

租赁用途

宾馆、酒店、办公、餐饮等经营活动,由承租方自行取得相应经营许可后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经营幼儿园等儿童培训机构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宾馆、酒店、办公、餐饮等经营活动,由承租方自行取得相应经营许可后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经营幼儿园等儿童培训机构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免装修期

3个月

3个月

租金收缴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

递增

从第三年起逐年递增3%

从第三年起逐年递增3%

租赁底价

63252元/年

5271元/月

21元/㎡/月)

817668元/年

68139元/月

(一层63元/㎡/月,其余18元/㎡/月)

承租方资格

为自然人或法人,应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自然人或法人,应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整体转租,若需转租部分面积,须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批准。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招租公告: 

公告自2024年3月22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有意竞租者请于2024年4月12日15时前自行将保证金存入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有效证件和银行回执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看样时间:2024年4月10、11日

拍卖会时间地点202441515时在福安市下白石镇白马街96号业务综合楼6楼办公室,采用现场拍卖方式公开拍卖标的。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林先生;

联系电话:13799386349       15159408999

监督电话:0593-2578051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9号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