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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港兴船舶货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后场辅助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函

日期:2026-07-01 来自:宁德港务集团

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成本控制,契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划长期采购篷布、防尘网、防风网及塑料膜等后场辅助材料,本次询价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德市港兴船舶货物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后场辅助材料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项目及规格要求

堆场辅助材料采购项目:篷布、防尘网、防风网及塑料膜,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以我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材料规格如下:

1、篷布规格要求:材质:PE聚乙烯,尺寸:12米*35米;四周包边裹绳,打金属扣眼。抗撕耐拉,抗紫外线、耐老化,不易漏水、破损、破洞、硬块。

2、防尘网规格要求:材质:PE聚乙烯,尺寸:12米*35米;四周包边裹绳,打金属扣眼,不易破损、抗紫外线、耐老化。

3、防风网规格要求:材质:PE聚乙烯,尺寸:12米*35米,孔径10cm;长边两头边沿增长2米绳子,其中每隔5米各设一条,增长部分尾部预留锁扣加固圆环;绳子粗细不得小于10mm

4、塑料膜规格要求:材质:PE聚乙烯,尺寸:2.5米*6米;韧性好,抗撕耐拉,不易破损、破洞;厚度不得小于5丝。

四、采购费用控制价

1、篷布价格不得高于2.3元/平方米;防尘网价格不得高于2.4元/平方米;防风网不得高于6.1元/平方米,塑料膜价格不得高于5.4元/张。

2、上述四项材料均为不含税价格,包括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含产品制作、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五、供应商有关要求

1、供应商收到采购方采购通知后,根据采购方要求,分批次供货,并按时交货 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应根据购置产品的种类、数量、外观,组织现场验收并进行签字确认,采购方签收行为视为采购方对供应商交付产品的的种类、数量、价格等均无异议。

2、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交货时间延迟或调整,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方,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

3、供应商自接到采购通知至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响应至最终交货送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如遇台风III级预警发布、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供应商须承诺确保在24小时内快速响应且紧急完成供货(提供在采购方20公里范围内的自有/租赁仓储场地证明,需附产权证/租赁合同)。若供应商未能及时向采购方告知或因其他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向采购方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若供应商逾期次数达到3次,或自采购方约定的交货日起算,供应商逾期时长超过48小时,则采购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

4、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采购方的要求。如采购人在验收期间发现质量、数量、规格等不符的,则供应商在核实无误后,有义务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对货物进行退换,并保质保量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同时承担上述第五款第3条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从而给采购方造成后续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24小时内完成紧急供货的能力。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第五款第3条的有效时效证明,以及未能完全响应上述第五款第3条、第4条售后服务承诺的,视为不满足采购方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根据其自身实际需求对成交产品的型号、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六、结算方式

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完成款项支付。

2、第五款中所约定的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有实际发生,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有义务补足差额。

七、邀请单位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订立合同。

2、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合法完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销售资质。

3、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记录。

4、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视为无效。

6、竞标企业所承诺的事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内容,如企业未按约定执行的,在合同中将视为违约。

7、企业承诺经济行为无法律纠纷,近年来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评标办法

1、由宁德市港兴船舶货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评审小组,组织现场评选。

2、由评审小组先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合格审查。

3、本项目采用最大下浮率中标的方式选择采购单位。若中标者中选资格被取消或放弃中选的,采购方有权递补第二名中选,或根据需要重新组织询价。

4、若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最大下浮率一致的情况时,经评审小组研究同意,可要求最大下浮率一致的供应商重新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5、若出现合格供应商(指符合评选资格且不存在被取消资格的情形)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家时,采购方有权终止询价。

九、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以不含税价格进行投标。

2、中标单位以含税价格与采购方签订采购服务合同。

3、中标人应当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无法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以中标价按13%增值税税率扣除后的金额作为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按调整后的含税价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仅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该项目中标单位在与采购方签订采购服务合同的同时,需另行签订《廉政协议书》作为该项目主合同附件和不可分割的部分。

5、本询价函仅为邀请供应商报价之用,非最终采购承诺,采购方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是否进入下一步谈判或签订合同。同时在采购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前,采购方有权取消本次询价的权力,对各供应商不承担责任,也无需向各供应商解释取消的理由。

6、供应商必须对报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采购方有权在评选过程中或签订合同之前对供应商报价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方,不得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选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的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需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十、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表、承诺函(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第五款第3条的证明材料。

4、第五款第3条、第4条和第七款第6条、第7条的承诺材料(加盖公章)。

5、银行资信证明。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及投标文件递交

1、有关本次询价的相关信息将在福建港口集团采购平台(https://cgpt.fjpg.cn/)及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ndgw.net/)平台上公开公布,公布后请供应商自行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本次询价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投标,凡是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13日16:00前按上述询价函规定的所有要求,在福建港口集团采购平台(https://cgpt.fjpg.cn/)进行客商注册并响应填报(具体操作详见询价函附件),逾期填报的或线下邮寄送达的或填报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附件下载

附件:2026年后场辅助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函附件.docx(点击自行下载)

注: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在询价公告发布期间与我公司取得联系

(联系人:张屹,电话:13850382256)

 

 

 

宁德市港兴船舶货物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